不动产管理科是代表国有资产管理处行使对学校土地、房屋进行台账及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的科室,主要职责为: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及政府、院校土地管理政策。
2.负责学校公有土地、房屋的登记、建账工作。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公有土地、房屋汇总、统计报表工作。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