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产[2022]1188号)和《省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属各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吉财产[2018]47号)的有关规定,经统计审核,2024年学校拟报废处置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实验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共计1372台(件),资产原值3,220,083.50元,其中原值大于10万元的单台件设备(包含软件)4台件,资产原值1229600元,经2024年6月27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对以上固定资产作报废处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7月3日
联 系 人:程志强
联系电话:85250280
附件:《长春大学2024年第二次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