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科研平台:
为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国家和学校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请有实验室(包含实训室、机房等)的学院及科研平台确定一名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专员。
实验室安全专员职责如下:
一、 负责实验室安全相关文件通知的上传下达;
二、 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各类信息的汇总上报;
三、 负责配合本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各级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 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系统二级管理;
五、 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各项日常工作。
请相关学院及科研平台,于2024年3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专员信息确认单纸质件交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B区1209室),确认单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专员姓名,电话等信息,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刘博 联系电话:85252066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月25日